据了解,被告人刘某系静海县农民,无业青年。庭审中,被告人刘某供认了犯罪事实。00年月日夜间0时许,被告人刘某骑自行车窜至静海县工农街王某家,爬墙上房盗窃鸽棚内有足环号等资料的信鸽羽,装入编织袋内运回家中饲养,经鉴定,该羽有足环号等资料的信鸽价值达900元。 te-yang.com